为进一步提高总商会信息工作服务全局的实效和水平,促进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建言献策,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约稿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二、考评办法
信息一旦被采用,按照以下媒体采用得分情况为依据,进行量化计分考评。
(一)投稿平台
1.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工商联、龙岩市工商联、上杭信息、上杭新闻网等官方网站。
2.各级报刊杂志、简讯:《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省委办《八闽快讯》、省委统战部《统战信息》、市委统战部《统战简讯》、省政协《政协天地》、市政协办《龙岩政协》、市政协办《政协信息》、市政协办《社情民意》、《中华工商时报》、《闽商报》、全国工商联《工商联信息》、省工商联《工商联简讯》、市工商联《商会讯息》等。
(二)投稿方式
信息统一发送至上杭县总商会邮箱([email protected]),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送至各信息平台,投稿者需留下姓名、联系方式。
(三)计分标准
1.信息简讯、新闻报道
(1)被中统办、全联办(工商联信息、网站)、省委办(八闽快讯)、省府办、省政协办采用的,计30分;
(2)被省统(统战信息、网站)、市委办(闽西快讯)、市府办、市政协办(政协信息、社情民意)采用的,计10分,被省联办(工商联简讯、网站),上杭信息采用的,计5分;
(3)被市统办(统战简讯)、市联办(商会讯息、网站)、上杭新闻网采用的,计3分。
(4)被国家(如:人民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省级(如:福建日报、闽商报、政协天地等)、市级(如:龙岩政协、闽西日报等)报刊杂志采用的,分别计50分、30分、5分。
2.调研文章或工作经验类文章
被国家级、省级(如:省工商联调研论文集、市委办闽西通讯、闽西调研)、市级(如:市联网站-研讨交流)有关部门收入采用的,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四)计算得分及奖励金额
1.按信息得分每分10元的标准支付稿酬,同篇稿件被不同媒体重复采用的,以最高得分计付,稿酬从上杭县总商会资金中支付。
2.每季度初5号前由总商会办公室负责统计上季度被采纳的信息、调研文章等总数,并计算分数。
三、其他事项
1.该方案将在上杭县总商会网站(http://zsh.shanghang.
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及上杭县总商会宣传栏中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2.稿酬发放方式:总商会办公室负责制作稿酬发放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法人代表审批后,统一将稿酬发放给投稿者。
3.鼓励体制内干部积极投稿,但不享受稿酬奖励。
4.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杭县总商会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