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理财的需求日益旺盛,不法分子也从中嗅到了“商机”,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为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各类非法集资。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节日临近更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珍惜血汗钱,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度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
非法集资新骗局 :
1.利用贵金属,石油,大宗商品等现货、期货交易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推进如股权、产权和商品市场发展,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在交易地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利用房产售后返租、物业分割销售等进行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售销售房产,让投资者面临非法集资和后期不可掌控等诸多风险。投资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一定要谨慎。投资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所售房屋是否为现房,现房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出售等限制情况,以此规避售后返租、物业分割销售等陷阱。
3.利用原始股、企业上市、高息债券、投资基金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号称公司将要上市,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称发行股票已获政府部门批准,甚至伪造有关批准文件,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以增资或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名义筹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或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济公司”等为名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犯罪分子虚构了企业即将上市,公司股票大幅升值的美好前景,诱骗群众参与,最终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4.利用假冒民营银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进行非法集资。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非法投资主要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和虚构借款人。
5.利用高科技项目开发、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涉农互助组织等名义非法集资。近年来,打着高科技项目开发、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涉农互助组织等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事情不断发生,投资者应警惕这些敏感项目,切勿盲目追逐高利,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远离非法集资“七忠告”
一是高息“诱饵”不动心。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所以,每当遇上“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理财等活动,千万得悠着点,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陷阱。
二是老板“实力”不崇拜。投资理财要做到理性分析,确定了解集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搞清楚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看到自己投资款项的具体流向,避免盲从。
三是“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稳赚不赔。但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是“合法”吸储不大意。到银行办理业务,需注意部分不法分子假借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存款应该到银行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且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五是熟人“热心”不轻信。面对亲戚、朋友、熟人热情介绍和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认真审查。
六是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非”,当受害者,更要不参与,做害人者。我们要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积极举报。
七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要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一)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二)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八)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
(九)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十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十二)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编辑:林燕新 编审:马剑 监制:蓝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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